宋磊谈国企创新——跨所有制才是出路

民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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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国家赶超与范式变迁

Alexander Gerschenkron


经济史家格申克龙曾说过这么一句话,“那辆被设想载着一个国家穿越工业化大爆发阶段的公共汽车,有时会古怪地出现,从而可能被错过” 。在这个比喻里,乘坐公交车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后发优势。


后发优势不是你学别人然后快速上升。而是老老实实站在车站等公交车来,认认真真上车,不做违反动作,不被赶下来,最后到达终点站,即技术前沿。


但这个故事并没有完,世界历史中伟大的工业化是什么样?显然不是“公交车到站就停在这里”的工业化,下一步怎么走才是问题。能否为公交车开辟新的线路决定了这些乘客是普通乘客还是伟大乘客。


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隐喻 - 阿里吉隐喻。阿里吉曾说过,“世界人口的一小部分与绝大部分的生存机会之间似乎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要切实可行地解决这一问题,东亚的‘铺轨机’必须为自己、也为世界开拓一条新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应与现在已处死胡同的那条道路截然不同”。 这里边 “铺轨机”比喻的就是给世界开辟新路。



把两个比喻串起来,宋磊老师眼中伟大的工业化国家实现的转变就是,从现代化公交车乘客转化成阿里吉“铺轨机”司机的国家,就是从被动学习到主动给世界开辟道路的国家。


对后发国家来说,先学会别的国家已经开发出来的生产组织方式,这是坐车的过程,然后当这个生产组织方式达到终点站的时候,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发展出来具有范式变迁意义的新的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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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创新的应然形态:组织形态创新


从规模上来看,中国可以与美国、德国、日本进行比较,这三个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是后进国家,全都有范式变迁意义的贡献。美国贡献的是所谓的美国管理方式,德国是在技能形成、企业内决策、劳资共同决策这方面有贡献,日本则是有经济生产方式。


这种转变主要以赶超国家的大型企业的组织形态创新为依托。创新不局限于技术创新,创新的意义也不仅仅是经济绩效。创新实际上是结果因变量,应该是组织形态导致了创新。


“企业之间持久且不易效仿的区别,并非源于各自所掌握的特殊技术的差别,而是源于组织上的差异,尤其是产生创新的能力以及从创新中获利能力的差异” (Nelson, 1991: 72)。



因此,对中国的国企而言,对它的挑战不仅仅是交多少税,创造多少就业,而是能不能像前三个大国那样,给我们带来范式变迁的东西。故而,国企创新应该有两个纬度,一是经济效益,二是示范效益。这不仅是从世界范围的工业化历史来说,还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根基的意义。


而目前的主流研究有两个特点:一是把创新还原技术创新,二是关注的焦点是经济效益。但创新不等于技术创新,创新意义也不仅仅是经济绩效。创新实际上是结果因变量,应该是组织形态导致创新,只讲结果不讲前段恐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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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创新的两个命题


国企的创新一定存在于生产组织方式里,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企业内生产组织方式和企业间生产组织方式。我认为国企在企业内分工领域还达不到范式变迁意义上的创新,但在企业间的生产组织方式领域,即国企跟民企、跟外资一起搞出来一种新东西,多少有一点范式变迁的可能性,这个东西我们叫跨所有制竞合,就是yes和no同时存在。


命题一:受制于改革思路和技术体制的影响,国企在企业内分工领域没有发展出具有范式变迁意义的创新。


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国内有两个路线之争,一是改地方政府,二是改企业。但遗憾的是只有改革所有制得到了重视,比如最开始我们搞承包制,然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来“新三会”和“老三会”关系,接着混改,再到最近的管资本,都是在改所有制分配,而管理方式的改革基本是被忽视掉的。


同时,90年代之后,产品建构的模块化引发中国企业的内部组织形态、与国际领先企业的关系以及商业模式的模块化,这是我们迅速扩张的原因。但是这样的模块化也有坏处,就是不需要技术创新、也不需要组织创新。这是我理解为什么中国国企没有搞出创新的根本原因。一个的意识形态或者经济理念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因为这种结构性的东西。



命题二:国企在企业间分工领域参与了可以归纳为“跨所有制竞合”的创新。 


中国经济的一种流行观念是将三种所有制企业分割甚至对立起来。如果脱离这种观念的束缚将这些企业视为处于竞合关系之中的企业群体,那么不但可以获得对于上述问题的全新解释,而且可以发现在企业间组织形态和企业能力构筑方面具有范式变迁意义的中国实践


我认为,三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大规模的、动态的竞合关系是中国企业在企业间关系领域的本质特征。在这样的过程之中,三种所有制之中的优秀企业实现了发展。正是在上述意义上,跨所有制企业间竞合关系是中国企业间关系领域的关键创新,国企参与了这种创新,是这种创新的起点。


硅谷地区存在“硅谷悖论”:一是能否在竞争之中胜出取决于企业能否进行创新,而创新则以企业间合作为前提;二是个人的独创性极其重要,而这种独创性依赖于社会网络(萨克森宁,1999: 51)


借用这一表述方式,我们认为,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之中存在“中国企业悖论”:能否在企业间竞争之中胜出取决于企业能否进行创新,而特定所有制企业的创新在总体上以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合作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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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所有制竞合是中国特殊的吗?


有人说跨所有制竞合别的国家也有,比如日本早期国企后来民营化,但区别在于,我们跨所有制能力转移是延续性,日本是一次性完事,我们是不断转移。


跨所有制竞合的三种形态:产业之间;同一产业的不同价值链环节之间;同一产业的同一价值链环节上的企业之间。


跨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一个是叫范围经济所有制实现,国企和外企都有,外企他这个东西转出来会转给我们、我们又转给民企。还有一个是外溢效应,既包括民企也包括国企。第三个倒逼机制,当民企进来的时候会激活一部分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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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模块化时代,后进国家很难开辟新路,中国也不例外,但每个国家毕竟有特殊的历史背景,我能找到的就是三种所有制企业在企业间,在企业历史发展过程中,似乎有合作竞争并存的关系。


对国企创新来说,讲技术创新没有问题,但是技术创新应该是组织创新的结果,用利润率要求它没有太大意思,对他们最高要求就是变成中国福特和中国丰田,就是给世界提供原创性的生产组织方式,这个努力属于示范意义,他做不到这个意识形态就被否掉。


所以,国企的主导地位只能通过以下两个维度和两项追求实现。两个维度:提高经济效益、发挥示范作用;两项追求:技术创新、组织创新。


作者介绍





宋磊

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研究专长:

比较政治经济学

政企关系与产业政策

经济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公共组织的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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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