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板的指标模式,“被”入列的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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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聚焦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可见,精准识别贫困户,可以说是整个扶贫工作的前提与基础,若有问题,或影响全局。
精准识别贫困户也会有指标要求
地扪村从2014年开始进行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录入系统的正常流程,共认定166户贫困户。
但是据该村村干及部分村民反映,如果正常按照贫困户的定性定量识别标准,地扪村的贫困户数量其实不足166户,但是由于在认定时,每一级都有指标要求,故此,为了凑数,部分村户都被拉入了“贫困户”行列。
在识别过程中,第一步是农民申请,但是村中却有过半人不知道贫困户是何时进行申请的,那么这些贫困户的初次筛选名单究竟从何而来?
据了解,贫困户的初次筛选名单为各村组组长所上报,很多组长并未入户做详细工作,而是敷衍了事,凭借个人评估与某些私人关系进行名单的确定,村委简单审核后,按照硬性指标进行适当增加。
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
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按规范要求,精准识别的主要方法是考察村户是否满足定性与定量的标准,定量标准为扶贫收入标准(扶贫收入标准每年递增,2019年为3747元),定性标准为“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辅助方法则为一句比较通俗直观的口诀,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通过识别程序审批后确定为贫困户。
对于定量标准的判定,通常只能靠询问,考察人员并没有能力了解到识别户的真正经济收入情况,所以得到经济收入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存疑的。
一般来说,各级审核都是凭借辅助识别方法来进行识别判定。但是即便如此,在识别过程中也是很容易存在欺骗性和敷衍性的。
一看房,即判定房屋是否为安全住房,是否是危房、可否遮风挡雨。
但是在识别过程中,有的村户为了获得贫困户的各种保障性补贴,会带审核人员看自己的老房子,这些房子通常是闲置的危房。
但在识别期间,他们会住进去,其实他们有些人在县城是有商品房房产的,但是由于初期核查工作的粗简,这种骗贫操作,基本都可以“成功”,即便2017年,此类即其它名不符实的贫困户被清退出一些,难免还是有漏网之鱼,骗取扶贫资源。
二看粮,即结合识别户人口、田地亩数、种植收益等,判定贫困户是否缺粮。
这一方面的判定也是很难确定的。由于地扪村村民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逐渐外出打工,二十几年来,打工人数只增不减,虽然村中鲜有荒田,但大部分家庭都会减少种植,部分交予在村的亲朋进行种植,在收回田地之前,所有收益归使用者所有。
所以,近年来,村户的人口数量、田亩数量以及种植收益等经常是不成正比的。况且,农业性收入早已不是该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80%以上的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依靠工资性收入,所以这一识别方法的设定本身也有失偏颇。
三看劳动力强不强,主要判定家中是否有足够的劳动力支撑家庭的收入来源。
一般情况下,村中因病、因祸等劳动力不健全或不充足的家庭,比较容易识别出来。问题在于,由于指标的要求,当时有部分因懒致贫的人也混入了其中,未被识别出来。
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对于地扪村而言,教育与医疗费用确实占到一个家庭支出费用的绝大比例,但是识别过程中,将只要家中有孩子读大学的家庭,就省事简单地识别为贫困户也是不合理的。
首先,要考察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评估;其次,国家本身也为学生提供了助学贷款的扶助,基本就可以覆盖学费,再加之一些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项目的扶助。
故此,并非所有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都应该被简单地识别为贫困户,每一户每年4000元的补助,应该被用在真正需要的家庭身上。
综上而言,在精准扶贫工作的第一步精准识别工作中的确有很多不精准的地方。即便,我国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要求: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所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在此形势下,截止目前,地扪村的贫困户也减到了60余户,但是在后扶贫时代的巩固期以及乡村振兴期,第一步出现的问题,仍会影响后续发展,需要面对、考虑与解决。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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